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自行监测执行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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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现予以公布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情况。
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自行监测执行年度报告
【概要描述】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现予以公布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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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现予以公布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情况。
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情况
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
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制定了《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登录《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全年自行监测方案无调整变化情况。
二、全年自行监测情况
全年共计生产290天、污水在线监测100%,并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2019年1月1日起,开展自行在线污水监测。自行监测365天。自行监测工作分自动方式开展。自动监测是数据是采用CEMS的每小时均值数据,其中全年设备运转率100% ,数据传输率100% 。运行维护第三方单位为浙江创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铅及其化合物排放监测点在9.5米的烟囱入口,主要监测指标是颗粒物、铅尘铅烟、硫酸雾、非甲烷总烃。
(一)其中颗粒物(铅烟、铅尘)监测次数12次(每月一次,从1月算起),达标次数12次,无超标情况,平均排放浓度铅烟在0.024mg/ m3,铅尘0.052mg/ m3,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0.5 mg/ m3);硫酸雾(每季一次)平均排放浓度1.468 mg/ m3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5 mg/ m3);有机废气(每季一次)平均排放浓度8.476 mg/ 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mg/ m3);
(二)污水针对铅、PH值、流量采用100%在线监测,在线监测数据与环保局联网,全年针对铅、PH值、流量指标监测均符合GB30484-2013铅含量≤0.5 mg/ m3 )无超标情况;
(三)针对污水处理站处理好的水COD、氨氮指标监测每天进行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COD、氨氮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GB30484-2013标准之要求;
(四)厂界噪音采用手动进行监测,监测次数4次,达标次数4次,无超标情况,厂界噪音昼间平均:59.5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昼间≤65 dB(A)。
(五)根据相关要求,我公司在19年10月-11月针对开展周边环境质量及地下水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全年监测1次,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的点位为7点、4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标准,无超标情况。
三、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年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2019年度公司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100%进行回用处理,无排放;2019年度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小于排污许可证0.035t/a的指标;
四、固体废弃物基本情况
固体废弃物的类型有含铅劳保用品代码为384-004-31,19年度产生量为0.0315T、废水处理的污泥代码为384-004-31产生量1.943T、铅尘代码为384-004-31产生量为2.5583T、含铅废滤料代码为384-004-31产生量为2.393T、含旧电池代码为900-004-49产生数量为7.854T,其中废旧铅蓄电池15吨,由有资质的嘉兴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水处理污泥2.8吨、铅尘2.5583吨、含铅废滤料2.7762吨、含铅劳保用品0.099吨全部由有资质的安徽华鑫铅业集团公司处置。
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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